关于评选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-1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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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(院、部)、有关部门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,探索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形式,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,强化学生“学会做人”的理念;挖掘校园内感人事迹、形象生动的先进典型,开辟一个展示大学生个性与视角的舞台,展现和弘扬当代大学生勤奋好学、自强不息、勇挑重担、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;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和导向作用,鼓励学生向身边的优秀同学学习;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荣辱观, 更好地引导同学们关爱校园、关心同学、倡导文明,增强学生责任感、荣誉感、凝聚力;进一步将学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落到实处,提高学生文明素养,努力营造一个高雅和谐、积极向上、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氛围和精神家园。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举办首届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评选对象为皖西学院在籍在校的全体同学,只要他(她)的事迹感动同学、感动校园,他(她)的故事能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,他(她)的力量推动校园的进步和发展,能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,他(她)就可以成为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(一)评选条件

感动校园人物是指事件发生在近几年来的人和事,所推荐的人物必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:

1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遵守校规校纪,有突出表现者。

2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热爱祖国,心系社会,富有激情、志存高远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、使命感。

3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、和个人品质和行为习惯,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,尊敬师长,孝敬父母,关爱同学,不计个人所得,尽己所能付出爱心,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,拾金不昧,见义勇为,勤俭节约,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、帮残助困等活动,有具体事迹者。

4、热爱科学,追求知识,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品学兼优,善于创造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,在工作或学习上取得显著成绩,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,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。

5、积极拓展自身素质,敢为人先,积极上进,爱好广泛,有一定特长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,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,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,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,在科技创新、组织管理、社会实践、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。

6、热爱生活,面对家庭的贫困,面对自身的疾患,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,不甘消沉,不自暴自弃,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,自强自立,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,在逆境中创造奇迹,个人在生活、家庭、情感上的表现感人。

7、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事迹感人。

(二)评选推荐的人物和事迹总的要求

1)先进性。事迹可信、可学、可敬。

2)典型性。“感动”主题表现突出。

3)时代性。充分反映科学发展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时代特点,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相吻合。

4)感染力。事迹突出,细节感人,能引起广大师生员工的情感共鸣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参评

1、有违反校纪校规者。

2、有不文明行为和使用不文明用语者。

3、在公共场所穿短裤拖鞋、衣服过短过透者。

4、沉迷网络和游戏者。

5、有学习成绩不及格者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(一)提名方式

1、自我推荐:学生本人自己填写候选人推荐表,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签名后交评委会办公室。

2、同学推荐:所有享有参评权的同学同时享有提名权,提名人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,经被提名人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签名后交评委会办公室。

3、教职工推选:校内所有教职工享有提名权,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,经被推荐人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名后交评委会办公室。

4、单位推荐:校内任何系(院)、部门均可提名推荐,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,经推荐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名后交评委会办公室。

5、提名截止时间:20091230日。

6、报名地点: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评委会办公室(皖西学院学生工作部),电子邮箱:xsc@wxc.edu.cn

(二)评选程序

1宣传动员(20091022日~1230日)。通过文件、校园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,让全校师生了解此项活动,关注并参与活动,积极推荐或自荐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的候选人。

2报名推荐。填写候选人推荐表,20091230日前交《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》评委会办公室;

3、初步遴选。201015日~220日评委会核实被提名人物事迹,并进行初步遴选;

4、公众初选。201031日~430日,通过校园网公开征求师生员工意见,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评选,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参与评选;投票采用实名制,评选结束后随机抽选出20名参与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。

5、评委会评选。201053日~510日评委会投票评选;

6、公示结果。公众评选和评委会评选结果折算为百分制后各占50%确定评定结果,2010510日~514日公示,广泛征求意见。对评选过程存在异议或发现参评者的事迹有不真实的情况,可以向评委会举报。

7表彰奖励。2010530日前,学校将组织专门的颁奖仪式,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。

(三)材料要求

1、候选人须提交推荐表一式二份,推荐或自荐理由800字左右,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xsc@wxc.deu.cn邮箱。

2、候选人须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;

四、成立评委会

学校成立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评选委员会,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统一策划、宣传指导、组织协调、评选表彰等工作,确保活动顺利开展。

主任:祝嘉平

副主任:陈  杰、丁克武、卫先如、杨成升、张劲兵、张穗萌、周贤林

成员:杜方明、方友根、蒋文斌、田  旭、汪连生、徐锐敏、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各2名。

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(逸夫楼二楼),夏春阳任办公室主任。

六、奖励办法

活动设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奖十名,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;

在校园网开辟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专题栏目;

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事迹在学院报上选择性发表;

获奖人物的先进事迹编成专门文集,记入校史;

当选为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的材料装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
七、活动要求

1、各系(院)、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要高度重视,抓好落实。广泛宣传,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中来;认真组织自荐和推荐,发掘身边感人的故事和感动校园人物,积极推荐那些在自强励志、科技创新、全面发展、创业就业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工作、文体艺术等方面的人或事,深入挖掘,培育典型,提升整个校园的文明程度。

2、每位同学都应积极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。将评选活动的全过程作为一次学习先进、自我教育的过程。

3、评选活动坚持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则,推荐、评选的“感动校园人物”事迹要真实、突出、感人,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,将对当事人作严肃处理。

4、“十大感动校园人物” 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,评委会将有权取消其称号。

5、本活动今后每学年开展一次。

附: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评选候选人推荐表

关于评选皖西学院首届“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”的通知.doc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91022